山东省鲁东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碎石加工劳务协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 |
山东省鲁东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碎石加工劳务协作 |
招标项目编号 |
LDGXZB-2023-04 |
资金来源 |
自筹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类别 |
劳务类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业主 |
山东省鲁东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山东省鲁东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 |
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
建设性质 |
/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审法 |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我公司推进的东营交发高品质建设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碎石加工已基本具备生产条件。
2.2 招标内容
劳务协作内容:完成东营交发高品质建设材料研发生产项目2024年的碎石加工劳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合法有效。
3.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等状态。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近2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1天)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1天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3.4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必须从投标人公司账户交纳(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无效),交纳方式必须为电汇,不接受电汇之外的任何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12月14日12:00前到账。
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备注:“鲁东高新2024年碎石加工劳务协作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山东省鲁东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营市分行
开户银行:20337059900100000890051
行号:203455000001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9日。
5.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报名资料(盖章的纸质版和扫描电子版),到山东省鲁东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6 室物资采购部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
5.3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仅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招标人收到报名资料,查验合格后由投标人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5.5投标人报名资格的查验通过不代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线下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线下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3:3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在“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上进行注册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以便于后期查看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
6.4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16:00。
6.5开标地点:山东省鲁东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6.6开标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下开标,各投标人需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7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东营百老汇官方网站官网”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山东省鲁东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2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山东省黄三角农高区滨海新动能产业园东八路(东西段)以南、滨四路以西
8.3招标联系人:郭先生13561019176
8.4招标监督人:刘先生1338546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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